欢迎访问广西人才招聘网!本站涵盖广西人才市场、广西省人才网、广西招聘、南宁招聘、桂林招聘发布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招聘等市区的最新招聘岗位!
尊敬的各位家长,为了使你们的宝宝出生后能及时、顺利地领取到《出生医学证明》—人生的第一证,请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准备的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二)新生儿姓名;
(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后附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由产房提供,出生证办理人员领取,保存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四)《广西母子健康手册》;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
根据公安户籍处的规定,请按《通用规范汉字表》规范为孩子起名,孩子的姓原则上随父或随母姓,不能用繁体字、冷僻字,不能中英文结合,不建议使用单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更改。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者,新生儿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并由新生儿父母共同签字确认(注:英文名字不能在中国登记户籍)。
2、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籍:居民身份证(如没有磁,或超过有效期,请更换身份证后方可办理)
港澳台:港澳台通行证
外国籍:护照(姓名可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必须有外事单位或翻译公司按照护照翻译的翻译证明)。
3、新生儿父母亲信息
产妇到本院住院分娩时,必须提供新生儿父母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等必须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或他人姓名信息。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核对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信息,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相关信息不相符的,须提供书面声明及广西自治区内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母亲的病历指纹留样鉴定证明。
4、领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要求,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需由母亲办理领取,若领取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捺印的委托书,由新生儿的父亲或监护人领取。
5、《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
《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和存根页三联,存根页留接产机构存档,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正页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永久保存。未登记户籍前《出生医学证明》任何一联都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视为无效。
6、要求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严禁过塑、严禁涂改、未登记户籍前严禁私自裁剪副页(副页由派出所登记户籍时剪存),是孩子办理报销、上户口、迁户口、入学、出国等必需的法律证件,请妥善保存,谨防遗失!!!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四、办证地点
崇左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360行任你挑选
分秒必争直达HR
谁看我简历早知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易职邦人事服务网」公众号完成登录
客服电话:400-765-0056
竭诚为您服务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小程序
面试通知
收藏
简历
足迹
微信求职
关注公众号
掌握最新求职动态
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