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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11:14:48 来源:广西人才招聘网
今天薪资纠纷栏目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希望以下本文能帮助到你们。如有疑问,可以点击>>【广西就业指导群】扫码进群或者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除此之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劳动法25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可能会因为合同问题而发生纠纷,通常都是因为工资的问题,而双方发生问题也应该用合法的途径去解决,对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不行只有通过起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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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薪资纠纷: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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